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手,要求合理降低经纪服务费

  来源:中房网发布日期:2023-05-10浏览次数:1558

摘要: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

  以往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可能将成历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就经纪服务收费过高、明码标价和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10项具体要求。

  一直以来,房地产经纪对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对于购房者关注的二手房中介费问题,《意见》称要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要引导交易双方承担服务费用,体现了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客观上也有助于中介费用的定价规则清晰,后续买卖双方也需要关注此类规则变化,积极调整买卖策略。

  《意见》中明确经纪服务内容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延伸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交易当事人委托提供的代办贷款等额外服务,每项服务可以单独提供。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目前的中介费是一个整体打包价格,现在通过拆分成,给消费者以选择权,也使得中介费的定价更为科学、合理。

  《意见》要求,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示,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对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意见》强调,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对于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同时,加强从业主体管理。经纪服务的机构应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针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对于房屋买卖、租赁和经纪服务,《意见》要求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对促成房屋交易,应当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

  《意见》还提出,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鼓励通过平台向交易当事人提供房源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备案等便民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问题,《意见》明确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购房款应纳入资金监管账户,并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经纪服务费用也一同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也成为各地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对于“黑中介”和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对收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采取约谈等综合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相关违法违规信息,要依法依规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要健全行规行约,完善房地产经纪服务标准和执业规则,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的违规情形,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将给予自律处分。

  随着今年二手房市场开始步入复苏阶段,总体趋于活跃,中介行业发展也面临新机会。在严跃进看来,此过程中对于中介行业的规范有助于巩固今年以来的宽松政策成果,同时减少此类行业的运作风险,最终将促进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进行规范和秩序整顿,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和调控的重要内容。当下推进这项工作的意义更大,也更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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