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来源:中房网发布日期:2023-07-20浏览次数:1597
摘要:厦门市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7月19日,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继二手房交易商业贷款可“带押过户”后,厦门市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耒阳房产网络团购平台
方法一:长按以上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方法二: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飞米房产网”